一、中央资金支持部分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
名称: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
支持方式:由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要求组织申报,通过专家评审后按程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给予支持。
申报时间:一年一次,具体时间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为准。
支持额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研究确定项目支持金额核算标准,并按相应比例下拨资金。
支持依据: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
名称: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专项债。
支持方式:按照国家要求组织申报,通过国家审核通过后,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将根据国家支持和项目申
报具体情况,按规定给予支持。
申报时间:具体时间以国家有关部委通知为准。
支持额度:视项目申报、审查、批准等具体情况确定。
支持依据: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等相关政策规定。
二、省级预算内投资
(一)黔货出山冷链物流和物流降本增效专项
名称:黔货出山冷链物流和物流降本增效专项省级预算内投资。
支持方式: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地申报,省发展改革委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给予支持。
申报时间:一年1-2次,具体时间以省发展改革委通知为准。
支持额度: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项目及支持金额,并按程序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支持依据:贵州省省预算内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
(二)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工程
名称:贵州省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
支持方式:根据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由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工程牵头单位组织各地申报,经牵头单位初审后并按相关程序报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通过后,按程序下达投资计划。
申报时间:一年1-2次,具体时间以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支持额度:经省有关部门研究确定项目支持金额。
支持依据:《新葡京娱乐》《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
(三)新型城镇化投资基金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
名称:贵州省新型城镇化投资基金。
支持方式: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地进行项目申报,经审定后给予支持。
申报时间:根据项目成熟度适时组织申报,具体时间以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基金项目遴选通知为准。
支持额度:经基金管理部门根据项目审核情况确定支持额度,并及时下达。
支持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州省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等相关政策规定。